缘缘相报何时了:对照@马子
在日本报社,每个人都会有机会尝试不同的工作岗位,刚入行的,必须从外围做起,熟悉地方新闻三五年后才回到总社,当记者的也必须掌握最基本的拍照技术,然后可能转做编辑、专题记者等等,全方位发挥才能。
我是幸运的,尽管跟升职调薪无关,我当过不同版位的编辑,全国版及地方版编辑、副刊、娱乐及经济编辑,体育和国际新闻也编过,到头来只差一个马版没编过。
马版有什么乐趣?我不赌马,却是抱着好奇心,想过要编马版的。这种心情就如当初主动要求转去当经济编辑一样,对股市什么的一窍不通,却在经济组混了几年,每天输入闭市行情,也学人玩股票,落得两度被烧伤,后来誓不沾股票……
原上草、疾如风,是马版的专栏作者,跟马家辉爸爸的角色一样,在赛马日之前探马儿状态,为马迷提供“独(毒)家评论”,这些点滴对我而言并不陌生。
如今我们的马版已成为历史,可是“马上风光”随着马家辉这篇文章再次浮现我的脑海。
曾经拥有的,尽是美好~❤
~❤
~❤
~❤
(转载)马家辉:叔叔从口袋里掏出钞票,给我带回家
http://book.sina.com.cn 2012年02月13日12:17 新浪读书
◎ 马家辉
相信有极多朋友听过我不厌其烦地讲述这个老笑话了:我父亲曾任香港某报总编辑,我是报社内的“官二代”和“高干子弟”,所以,我打从十七岁开始便有资格写专栏,而且爱写什么就写什么,爱写多长就写多长,从来不会有人够胆退我稿。
其实,提笔多年,杂文是每天写,也写过小说、新诗,尝试不同文类的空间与局限,而于好多好多年以前,信不信由你,我也写过马经。
那只是代笔,而且,只有一次,就这么一次,成为写作生涯里极珍贵的回忆。
忘了是几岁了,总有十来岁吧,中午下课返家,父亲如常仍在熟睡,因他在报社上班,那时候他还只是小记者,半夜始回,在花样年华里过着劳累不堪的工作日子。
那时候父亲用了一个笔名在某报撰写马评专栏,十年如一日,每段稿子的首句皆为“是日也……”,然后才细论马匹状态之好坏。他没有每天往看晨操,但有人代劳,清晨去完马场,中午准时打电话到我家给我父亲“报料”,吾父用笔记下重点,挂线后,龙飞凤舞地用极潦草的字体把好几张稿纸填满,再分成两叠,嘱我于饭后把稿子分别送到湾仔和中环两间报社。
这是我和父亲之间的分工,他写稿,我“送稿”,一家八口每月的若干花费便由此而来。但终于有一天,机会来了,我扮演了“一脚踢”的角色,从写稿到送稿一手包办,因为父亲不知道是生病了抑或喝醉了,当电话来时,他没法爬起床接听,只能像说梦话一样含糊地说,家辉,你搞掂啦,你得喇。
于是我怀着新鲜的亢奋接听电话,手忙脚乱地记下了一堆什么“毛身有汗”、“后腿疲累”、“跨步乏力”之类的关键词句,以及几匹马名,随即摊开稿纸,像在学校写作文般把笔记重点延伸为完整的句子,写完,看一遍,不满意,撕掉重写,第二次便觉得比较像样了,除了字迹迥然有异,语气还真写出了一点“家风”,乃把稿纸折好,吹着轻松的口哨出门送稿去也。
翌晨翻看报纸,我的“马评”刊登了,挂在父亲的笔名之下,尽管写的只是马经而不是文学小说,我仍暗暗产生几分“继承父业”的荣誉感。
事后回想,父亲的报社生涯对我的影响远比我原先以为的多而深,如果不是他以编报和写稿为业,我其后于完成博士学位后不会甘心到香港报社担任了十四个月的副总编辑。即使从细微小处看,亦是,例如某年某月我于写稿后,准备把稿纸喂进传真机,站在机前,忽然住手,决定亲自把稿子送往报社,重新体会这种遗忘已久的习惯。
这个动作叫做“送稿”,在传真机出现之前,常见,写作人如果不预先把稿件寄出,便须每天准时将之送到报社编辑手上。为省钱,不用信封,只把原稿纸左右对折两次弄至稳实,乍看似一个纸荷包,上写收稿编辑的名字,投进报社门外的集稿信箱,很有千里送书的亲切意味。
小时候常帮父亲送,后来帮自己送,我和父亲在外貌与性情上都很不一样,写稿和送稿的经验几乎变成我们之间的仅有共鸣。
父亲在报社上班,总是夜归,早上挣扎起床写稿,麻密密写满一堆,折成一个个纸荷包,置放桌上,然后返房间睡一个回头觉。我下课返家,匆匆吃饭,匆匆把一个个纸荷包带出门分别送往湾仔和中环报社。
好几回送的不仅是纸荷包,更有信件,编辑叔叔匆匆看过,从口袋掏出数百块钱嘱我带回,我才明白家中经济又出了问题。也许正因写稿是养家活儿的要紧事,那时候的写作人不会珍惜笔墨,每天写写写,多多益善,但在忙写乱写之际却仍注重一些在今天看来可能是颇荒谬的“编写默契”,譬如说,写稿必用原稿纸,方便编辑部计算字数;譬如说,交稿准时,方便编辑部发排作业;譬如说,不强求亲自校对稿子,尊重编辑部的程序安排。
不知何故这一切在传真机时代来临之后骤然改观,新时代的“编写默契”简单直接得多,编与写之间只是供求关系,谁也不欠谁,编的没有高人一等,写的毋须事事配合,写稿发稿两相安。
更有趣的是不仅“默契”转型,连语言亦是。某回我曾彬彬有礼地向一位写作人说“请赐稿”,换回的却是她的哈哈大笑,她说“赐”字太谦卑了,不要再用。这让我联想到罗兰 ?巴特在巴黎大学的演讲,“一批新型人物出现在舞台上,我们不再知道(或还不知道)怎样称呼他们。是作家、知识分子,还是思想家?无论如何,文学的统治传统已经消失,作家再也不能耀武扬威了”。或许,相对而言,同时消失的不仅是作家的统治传统而更是编与写之间的尊重传统。
我父亲于十多年前已从报社退休,早停笔了,甚至连马也不赌了,但他改为赌球,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可以下注,是日也,如常地,他输得十分凄惨。我非常同情他。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