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7日星期五
名师早点:先奸后娶,二度伤害
20170406爱FM名师早点“先奸后娶,二度伤害”
名师早点,多知一点。
前天,巫统国会议员沙布丁在国会针对张念群动议修改 《2017年性侵孩童罪行法案》,发表了“先奸后娶是可行”的言论,引起各界哗然(huá rán)。
过去,在东马一再传出“先奸后娶”的案件,一名强奸了14岁少女的嫌犯在迎娶受害人之后,逃过牢狱之灾。基于未成年受害人入世未深,不懂得捍卫自身权益,而家庭成员也没有看法,很容易受第三方左右,作出对受害人不利的决定,销了案,草草结婚了事。
其实很多性侵事件并没有在太阳底下摊开来,吃了亏的未成年受害人往往是默默忍受耻辱,活在阴影当中。一旦强奸案被揭发,受害人必须承受身心灵巨大的压力,如果最终以结婚销案收场,很可能典当受害人一生的幸福。
强奸却以结婚脱罪,这个强奸犯到底抱持什么样的心态?会不会对婚姻负责?会不会食髓知味(shí suǐ zhī wèi),成为强奸惯犯,继续犯案呢?这里有太多的未知数,在强奸案发生和被提控的短短几个月内决定一段婚姻,很明显的,对未成年的受害人来说,是弊多过利。
社会宽容的给了强奸犯第二次机会,很可能造成受害人的二度伤害,成为受害人一生的梦魇【mèngyǎn】。
根据沙布丁的说法,强奸犯和童婚应该分开来讨论。这正好说中了印度的两大社会问题——强奸与童婚。我们经常在媒体上看到,在印度,一大班男人在光天化日之下轮奸女性的新闻时有所闻,这些惯犯眼中没有法律,受害人微弱的呼救声似乎唤不醒印度社会的良知,强奸犯依然四处造案,弱者继续受害。另一方面,童婚是印度教一项旧规陋习,尽管政府制法严禁,却无法阻止贫穷乡区沿续这项陋习,严重阻碍了印度社会的进步。
我们不应该让强奸犯有借口逃过法律的惩戒,为了保护无辜的受害女童,希望在朝野同心护航下,2017年性侵儿童罪行法案在国会通过之后,涉及儿童的事件将能更有效的处理。
我的分享到此为止,谢谢收听。
订阅:
博文评论 (Atom)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