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4日星期四

爆竹一声600元

栏名:女人私房话
见报日:2008/02/15

爆竹声中一岁除。
春风送暖人屠苏。
千门万户瞳瞳日。
总把新桃换旧符。
--王安石《元日》

中华文化悠悠五千年历史,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竟有二千多年之久。二千年前驱年兽、增添春节喜庆气氛的圣品,二千年后,衍生噪音污染、酿成伤亡,而成了违禁品。

新年前夕,官爷循例提醒公众不要违规燃放爆竹,以免自讨苦吃。可是劝归劝、罚归罚,犯险寻乐子的大有人在,年年喊禁年年碰!

去年,官爷放话说,只要见到地上有鞭炮碎屑就捉人。春节假期回来,听别人说严管措施奏效,各地爆竹声收敛不少,心里萌生疑问,因为在老家度过的除夕夜,高峰时刻依然是惊天动地的10多分钟连响炮。

今年似乎风声没那么紧,老家的除夕夜保持高峰纪录,而滞留都门的友人却有了崭新的体验。

为了讨好儿女,友人在自家门前燃放顶级爆竹。这个爆竹果然威力强大,巨响震耳欲聋,震得附近的好几部轿车警笛声大作,此起彼落、相互呼应,一时蔚为奇观。

眼看儿女手舞足蹈,左邻右舍纷纷探头张望,友人油然而生一股虚荣感。在孩子的鼓噪下,拿起第二个爆竹,摆好甫士要燃放之际,却见两盏车灯徐徐趋近,他心想这个粉丝也未免太热情了。车子停下,两位官爷立正面前,他心头一沉:完了!

原来某位芳邻悄悄通风报讯,连名带姓加上住址,当场人赃并获,友人唯有自叹倒霉,付了600令吉罚金,才得以回家团聚。

他终于领悟,除岁的一声爆竹,代价实在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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